hth华体会全站入口:绿电直连进入“多用户时代”

时间:  2026-05-26 12:13:05      |      作者:  hth华体会全站入口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以下简称《通知》),在去年单用户绿电直连政策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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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以下简称《通知》),在去年单用户绿电直连政策基础上,,立足国内能源转型需求,既助力“双碳”目标稳步落地,又破解国际碳约束带来的发展压力,为零碳园区、数据中心、产业集群等多元主体提供更高效、灵活的绿电供应方案。

  多用户绿电直连新政最直观的突破,在于彻底打破了单用户模式的应用局限。中国能源研究会配售电专委会副秘书长吴俊宏撰文指出,这是此次新政最核心、最具突破性的创新,彻底改变了绿电直连仅服务单一用户的传统模式,实现了向多用户聚合供应的跨越,精准破解了零碳园区、产业集群绿电供应的最大难题。

  根据《通知》,多用户绿电直连是指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发电不直接接入公共电网,通过专用线路和变电设施向多个用户供给绿电,实现供给电量清晰溯源和分配的模式。其中,多用户指多个不同法人实体,不包括居民和农业用户。

  “去年出台的《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有关事项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单用户绿电直连”),开创了新能源就近消纳利用新模式,半年来各地在推动政策落地中反映单用户绿电直连仅允许新能源向单个用户直接供应绿电,不足以满足多个用户的绿电直连需求。”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解释了政策出台的背景。他表示,在梳理总结各地相关实践基础上,制定了多用户绿电直连文件,从负荷范围、适用场景、规划建设、运行管理、市场交易和价格结算机制以及绿电溯源等方面做了相关规范与引导,在推动消费侧新模式新业态新场景创新发展的同时,实现更高水平、更大范围的新能源就近消纳利用。

  在政策出台之前,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已经率先探路。作为首批国家级零碳园区之一,该产业园创新性提出“一对多”绿电直连模式,通过新建专用输电线路,将园区周边新能源资源整合转化为具有成本竞争力的绿电,辐射至园区内多家企业,实现新能源就近开发、集中消纳。这一模式从技术路径上打破了传统配售电的“一对一”壁垒,将绿电供应从单点直供升级为园区级资源优化配置,为产业园区规模化使用绿电提供了可行的技术解决方案。

  从适用范围看,《通知》明确,新建负荷可开展多用户绿电直连。存量负荷中,单用户绿电直连项目可拓展为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有绿色电力消费需求的用户(包括有绿色电力消费比例要求的企业、重点用能和碳排放企业、有降碳需求的出口外向型企业以及它上下游企业等)可开展多用户绿电直连;工业园区、零碳园区、增量配电网等的全部或部分负荷可开展多用户绿电直连。

  尤为需要我们来关注的是,《通知》明确支持尚未开展电网接入工程建设的新能源发电项目,以及因新能源消纳受限等原因无法并网的新能源发电项目,在履行相应变更手续后开展多用户绿电直连。

  业内专家觉得,这在某种程度上预示着大量“搁浅”新能源项目有望通过直连模式重获经济价值,为“无处可去”的绿电开辟了新的消纳通道。

  与此同时,《通知》还提出,分布式光伏可通过集中汇流方式参与多用户绿电直连。优先支持算力设施、绿色氢氨醇等新兴起的产业和未来产业开展绿电直连。

  这一方向下,算力与绿电的深度绑定已经在实践中“跑通”。2025年5月,全国首个大规模“算电协同”绿电直供项目——中国大唐中卫云基地50万千瓦光伏电站在宁夏中卫正式投运。该项目采用“物理直供+双边交易”双轨并行的算电协同供电体系,这种模式既大大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又大幅度减少碳排放,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双向共赢。

  与单用户模式相比,多用户绿电直连涉及电源、负荷、线路、储能等多个主体,既要厘清项目整体与大电网的安全和经济关系,又要做好内部各主体的统筹协调,制度设计的精细程度显著提升。

  在规划层面,《通知》提出项目应按照“以荷定源”原则合理规划新能源装机规模,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不低于60%,占总用电量的比例不低于30%、2030年前不低于35%。

  业内专家觉得:“这一量化指标既保障了绿电的充分消纳,又为项目经济性划定了底线。”

  投资模式上,《通知》要求项目应明确独立的主体作为主责单位,原则上由电源方与负荷方合资组建,也可以由电源方或负荷方一方单独投资,园区模式的项目主责单位可由园区管委会或第三方机构投资(不含运营输电业务的公共电网企业)组建。上述专家这样认为,这种灵活的投资安排,为不同场景下的项目落地提供了制度空间。

  多用户绿电直连坚持绿色导向,在单用户绿电直连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政策供给,实现更高水平新能源就近消纳。

  与单用户绿电直连相比,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将多用户绿电直连政策创新点概括为四大方面:一是扩大了适合使用的范围和应用场景。在负荷类型方面,支持有绿电消费比例要求、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等企业组织直连;在应用场景方面,允许零碳园区、工业园区、增量配电网等发展直连项目,推动高耗能企业和工业园区等实现用能清洁替代。二是建立调节能力激励机制,鼓励多用户协同优化用电行为,通过聚合柔性负荷、提升集控管理能力、合理配置储能等方式,提升项目整体调节能力,从而提升项目经济性,鼓励项目内部主体之间探索灵活的协作方式,可以基于主体间不同的调节能力约定调节责任和相应经济补偿标准。三是支持电网末端更多发展自平衡的产消融合模式。《通知》清晰界定项目和大电网的责任边界。一方面,强调项目内部自平衡、自调节特性,减轻电力系统平衡压力;另一方面,引导项目合理申报接入容量,减少对公共电网的容量占用,提升项目自身经济性的同时,某些特定的程度上提高公共电网资产投资效率。四是建立适应多用户的绿电溯源机制,基于项目各主体的分时表计结果建立了小时级绿电溯源机制,可对各用户的自发自用绿电进行精准计量,与绿证核发、碳排放因子计算和国际绿电溯源等要求做好衔接。

  在市场交易方面,并网型项目原则上应作为整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初期可以“报量不报价”方式参与电力现货市场,条件成熟时逐步过渡至“报量报价”。在业内专家看来,这种渐进式安排,既给了经营主体充分的适应期,也为未来更深度参与市场预留了空间。

  多用户绿电直连新政的出台,不仅是国内能源体制改革的深化,更是在全球碳管控格局深刻变化背景下的战略应对。

  当前,工业园区占我国总能耗的66%以上。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指出,未来碳排放双控政策将逐步覆盖更多高载能行业,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工业园区、零碳园区等开展多用户绿电直连,有利于拓展新能源开发利用空间,推动我们国家“双碳”目标实现。

  国际层面的压力同样不可忽视。今年1月1日,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正式结束过渡期,进入实质性付费执行阶段。以铝制品行业为例,据新闻媒体报道,2025年中国向欧盟出口铝商品75万吨,出口金额预计达到29.30亿欧元。若按照基准值、欧盟给中国商品设置的默认值,以及当前欧盟碳价85欧元/吨大致测算,中国企业需支付碳关税费用共计约2.44亿欧元,每吨铝材和制品平均承担费用340欧元,相当于在原有出口金额的基础上增加了8.3%的碳关税成本负担。

  更值得关注的是,欧盟已提出立法草案,计划从2028年起将CBAM范围扩大到机械装备、汽车及零部件等约180种钢铝密集型下游产品。

  传统绿电消费模式下,绿电进入公共电网后与其他电源混在一起,可追溯性不足30%,难以满足CBAM对“嵌入碳排放”核算的高要求。而绿电直连模式通过专用线路实现物理溯源,破解了这一难题。

  四川省宜宾高新区发展改革局局长何小刚表示,绿电组网促进了可再次生产的能源的开发与消纳,推动能源结构向绿色化转型,助力实现“双碳”目标的同时,企业产品拥有了全程可追溯的绿电碳足迹,是企业应对国际贸易绿色壁垒的重要手段。

  针对哪些企业最适合参与多用户绿电直连,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明确说:“能够响应电价信号、灵活调整用电负荷的工商业企业适合开展多用户绿电直连。”

  这些企业用电灵活性高,可以通过优化用电时间和用电量,更好地适应新能源的波动性,提升项目的源荷匹配程度,减少项目对大电网的依赖;允许项目更加合理选择接入公共电网容量,提升受电变压器负荷率,降低输配电成本;还可通过“高峰少用电、低谷多用电”和提高自发自用电量比例节约电能量费用支出,从而提升项目整体的经济性。

  绿电直连,不仅破解了出口企业的“碳焦虑”,同时也推动我们国家制造业从“高碳制造”向“低碳智造”转型,在全球绿色竞争中抢占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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