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人民政府

时间: 2024-10-19 作者: 耐磨板知识

  

枣庄市人民政府

  为了逐步加强对学校安全的领导,根据上级行政部门关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强化督查,经研究决定,调整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与工作职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校长是领导小组组长,其他成员分工负责。领导小组下设安管办(学生处主任兼任),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分管。配备少数的专(兼)职保卫人员,建立高效规范的学校安全工作网络体系。

  2.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指挥组、保卫组、现场处置组、现场救护组、通讯联络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等应急小组。各组根据事故真实的情况,启动工作。

  4.制定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防范措施,检查督导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度的落实。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安全事故做出处理,并在适当范围内通报。

  5.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组织学习上级部门下发的安全工作指导文件,制定年度学校安全工作规划,拟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结合学校特点研究部署学校常规性安全工作。

  6.代表学校与家长签订安全协议书。由校车服务提供者提供校车服务的,学校应当与校车服务提供者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

  7.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手段,抓好校舍设备维护、消防、治安、交通、食品、传染病预防控制、自然灾害防范等基础性安全工作。定期开展自查,及时排除安全风险隐患。重点做好校门秩序、教育教学、学生宿舍、食堂与饮用水设施、大型集体活动、集体外出等方面的安全工作。

  8.组织开展师生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定期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对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逃生自救技能。

  9.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和学校周边单位建立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小组,或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注重学校安全长效机制建设;加大校园周边综合整治力度,维护校园及周边安全。

  10.发生紧急状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面负责突发事件的指挥、协调等工作,及时组织抢险抢救。在有关部门领导下及时、妥善、依法处置事故。对有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11.严格履行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做到30分钟内电线小时内简要书面报告。密切配合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公安、消防等部门对事故的处理,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指示。

  12.可设对外新闻发言人负责接待各界媒体,遇到突发事件时能冷静面对媒体采访,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教育师生员工共同做好稳定工作,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接受采访、擅自发布信息。

  3.第一时间向上级各有关部门进行汇报,确定面对媒体的原则,通过合适途径适时发布公开信息。

  4.在事件处理结束后对各工作组开展工作的情况做评价与考核,做好总结工作。

  5.组长为总负责,在组长外出无法联系的情况下,副组长担任本次事件处理的负责人。

  2.与当事人进行对话,尽量减缓现场的紧张气氛。在需要心理辅导老师的情况下,由辅导老师与当事人进行再次沟通,尽量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

  3.在没有当事人的现场,依据情况作出初步判断后进行当场处理,重大事项无法迅速作出决定的可向上级汇报请示后再行处理。

  5.在调查过程中要注意政策,确保调查的独立性与公正性,并保管好相关的调查材料。

  1.在接到指挥组的指令后,立即到达指定地点,对事件发生的场地进行现场保护,直到指挥组解除保卫指令。

  2.如出现重大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害事故时,应最好能够降低新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害。如有公安警察在场,应配合他们做好工作;如有上级领导在场指挥,应服从上级的统一安排。

  3.学校其他教职工在保卫组需要时,应服从保卫组负责人的安排,配合做好保卫工作。

  4.在接到指挥组的指令后,应根据初步掌握的情况准备好相应的救援物质,在学校没办法提供的前提下,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进行对外采购或争取上级或社会支援。

  5.认真做好救援物资的分配工作,如果救援物资需要分配到个人,应做好登记工作。

  1.在接到指挥组的指令后立即到达指定地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救护,并根据自身的需求拨打120请求救援。

  1.在接到指挥组的指令后,根据自身的需求及时与上级相关的单位或其它单位做联络。

  2.在接到指挥组的指令后,立即安排人员启动相应的应对程序,特别要做好来访人员的接待工作。

  3.对于出现的网络舆论情况,应在上级的指导下做必要的答复;.对于记者来访,应在上级的指导下由学校发言人专门答复。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财产不受损失,杜绝或最好能够降低安全事故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校长与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副校长与中层管理干部及各处室主任与相关教师分别签订一岗双责安全管理日标责任书,实行责任追究和一票否决制 。

  2.全体教职工都是安全工作者 。教职工要自觉遵守国家安全法律和法规,认真履行安全教育职责,学会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学生和自身的合法权益;掌握紧急状态下组织学生自救自护办法,具备分辨安全、危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

  3.班主任在学生安全工作中负有重要责任 。 要挑选品德端正、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 。班主任要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出動情况,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交流反馈学生的各种表现。

  4.学生工作处主任为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指导班主任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及学生在校安全等工作;课程教学处主任为课程教学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教师课堂教学、校本训练等安全工作;教育技术处主任为教育技术管理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功能教室及仪器设施管理等安全工作;校务管理处主任为校产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校园设施及消防等安全工作。

  5.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 。 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主管部门,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校长,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

  6.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動制度;强化“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校园安全防控网络,切实加强门卫管理,増强安保力量,上放学期问让学生见到警察、警车和警灯,把好校园第一道防线.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严禁组织学生参加救火、防汛、防洪、商业性庆典、演出等活动 。

  8.制定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成立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救援救护小组等组织机构;每学期开展一次包括消防演习在内的应急救援演练;制定针对各种有几率发生的事故和险情的救援方案与应急措施。

  9.学校要经常检査校内围墙、门窗、电梯、喷泉以及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安全问题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或停用,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10.积极主动与公安、交通、卫生、建设、质量监督等部门联系,加强对学校旁边的环境的治理,加大对附近网吧、托管、接送学生黑车等的清理力度 。主动联系当地相关的单位,聘请法制副校长、校外辅导员等,经常为学生开展安全教育讲座,为中小学生营造安全成长环境。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安全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做,防患于未然,杜绝或最好能够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安全信息畅通,迅速有效地处理安全事故,保护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基建、房屋修理维护,学生生活、学习用电的设施设备,生活用水安全,疫情疾病预防安全,消防设施的安全运行由校务处负责。(详见岗位目标安全责任书)

  (二)学生的安全教育,校内、校外各种学生活动安全,由学生处负责。(详见岗位目标安全责任书)

  (三)学生上课(含室内、室外体育课及锻炼课)安全,学生机房、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的使用和防盗安全,图书馆安全,由课程处负责。(详见岗位目标安全责任书)

  (四)会计室、财经票据及现金安全,由会计主管负责。(详见岗位目标安全责任书)

  (六)全体教职工以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为安全责任范围。(详见岗位目标安全责任书)

  (一)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负总责。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分管工作负责。

  (二)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校的安全工作,制定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处理学校安全突发事件。

  (1)年级主任是所在学部的安全第一负责人,负责建立学部安全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本年级每位教师的安全岗位职责。

  (2)建立健全由教研组长、班主任、任课教师、值周检查学生构成的年级安全管理体系,定期排查本年级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促进本年级安全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3)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文件精神,组织年级教师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落实学校安全工作有关要求,做好日常安全防范。

  (4)做好本年级特异体质学生身体情况登记和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年级大型活动安全预案并做好活动前的安全教育工作。

  2.实验室仪器管理人员对各实验室的安全负完全责任。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若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3.班级学生安全工作:班主任为直接责任人。班级经学校组织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活动的组织者负主要安全责任。

  5.一周常规管理安全工作由本周值班干部负责。责任人要对学校公共场所的学生活动来管理,对学生活动安全负责。

  (1)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做好疫情的防治、监控和报告,防止各类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和流行。

  (2)班主任要对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做巡查,一经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及时向学校和有关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3)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培育学生养成健康的卫生习惯。

  8.学校旁边的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学生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重视学校旁边的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社区抓好治理工作。

  (2)教育学生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教给学生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一)安全目标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考核、分级奖惩。建立由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的安全网络,签订全员安全目标责任书,按照校长—分管领导—中层干部—教研组长—班主任—教职工,层层落实,下级对上级负责,上级对下级进行考核,并实行一连串的责任连带追究制。(二)根据各类人员安全工作责任目标进行严格考核,考核结果记入月度、年度考核成绩,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即因工作严重失职而发生安全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在本年度的年度考核和有关项目的评比中不得评为优秀或先进个人。

  (四)对在安全工作方面成绩突出的进行工作表彰。(五)学校全体员工,在日常教学和其它工作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汇报或采取果断措施避免重大安全事故者,除在全校大会上表彰外,还进行相应物质奖励。

  为了使学校的安全工作常抓不懈,消除一切隐患,防患于未然,确保师生各方面的安全,特制定本校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1.学校的安全工作会议必须认真做到三落实:人员落实、内容落实、时间落实,并认线.安全工作会议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安全工作小组人员参加,由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或分管领导主持。

  (2)汇报各分管工作的安全落实情况,找出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要求及时解决的安全问题,布置检查各安全方面的落实情况,布置阶段性的安全工作要求,商讨有关活动的安全防患预案等。

  (3)对于突发事件,分管领导要及时召开安全会议;如果事情重大要及时召开学校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并向教育局和分管领导汇报;

  一、学校要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精神,并结合本校实际,做好统一部署。

  二、学校要把学生安全教育列入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议事日程,作为头等大事来抓。要以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时时处处关心学生安全,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三、学校每月召开一次教工安全例会,班级每周召开一次班会,根据校内外环境和季节变化对师生进行安全意识教育,交通、消防、社会治安、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预防教育,自然灾害安全、防触电、防溺水、防煤气中毒、校内外安全教育及生活中各类安全教育为内容的安全教育 。

  四、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随时注意仔细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和学校 。

  五、学校要根据学生不同学段年龄特点、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确定各学段安全教育目标,形成教育递进层次。

  六、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天要利用校园广播进行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提醒教育;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电线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七、学校每学期要对全体师生进行至少一次的法制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提高教师依法执教意识,有效杜绝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

  八、体育教师在体育课前、实验教师在实验课前、学校节假日和各种大型活动前要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预防工作,同时要有预防的方法和应急措施 。

  九、安全教育列入学校文明团队的评比活动之中 。 利用固定宣传栏、手抄报、班会课、讲座等多种形式,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安全工作要做到持之以恒,常抓不解 。

  4.体育运动安全,即学生在参加体育课、竞赛活动、军训等方面的安全;5 .建筑安全,即楼房、喷泉、连廊、电梯等校舍的建设、检査、维修等方面的安全;

  7.教学实验安全,即教学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操作的安全,对易燃、易爆、放射、剧毒等危险物品的储藏、搬运与使用等方面的安全;

  9.劳动及社会实践活动安全,即组织学生参加公益性劳动、夏(冬)令营以及各种社会实践活动方面的安全;

  10.自然灾害及日常生活方面的安全,即地震、雷电、山洪暴发、龙卷风等白然灾害和衣食住行等日常生。

  1.在国家法定假日国庆节、“五.一”节、元旦及暑假、寒假等假前发布安全预告,并利用校园广播进行安全主题教育,并安排一段时间由班级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离校、返校及假期外出途中注意安全,避免交通、溺水等事故的发生。

  2.学生外出探亲旅游要有家长或监护人带领,以免出现意外。在汛期发布预警,加强校舍安全检查,做好防洪灾、防溺水等安全教育。

  3.在常见病多发季节或传染病暴发期间,在雾霾、雨雪天等恶劣天气情况下通过班级平台,利用班会等途径发布健康预警。

  4.在外地外校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后,视其真实的情况,根据职能范围发布预警,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安全工作事关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关系学校的发展和稳定,责任重大、意义重大,各责任人务必格外的重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以对学生、对家长、对学校和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切实做好安全工作。学校发生安全事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失职、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关责任。

  (一)各处室、年级组不履行安全职责发生安全事故时,追究处室、年级组负责人责任。

  (二)各处室、部门若发生安全事故,要在立即处理的同时,迅速将事故情况报告学校;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长;学生旷课一天,班主任必须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并将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德育处。瞒报、迟报、漏报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不经学校同意,各班不得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擅自外出活动的,追究班主任责任。

  (四)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上课期间,教师不可以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对学生的实验、实习操作,应按安全规程严格要求。违反的,追究该课任教师的责任。

  (五)做好学校的安全保障工作,经常性地对学校的校舍、围墙、固定设施、水电、电杆、树木等进行全方位检查并作记录,保证楼道的照明,察觉缺陷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并采取一定的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因疏于管理而发生意外时,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六)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故的发生。班主任要负责维持秩序、保护学生安全,避免意外事故发生。班主任管理不到位而发生意外事故,追究班主任的责任。

  (七)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否则,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的有关法律法规配备门卫人员和警用器械,切实加强门卫管理 。2.门卫人员要按规定着装,做到衣着整洁,以礼待人,语言文明 。值班人员一定严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恪尽职守,不得擅自离开 。3.学校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保持电话通讯畅通 。 严禁在值班室内打扑克、下棋和利用考動计算机上网 。 严禁门卫以外人员进入值班室内看报、闲谈。

  4.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和验证 。来访人员进校园必须先征询被访者的同意,经验证登记后方可入内 。未经允许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学校,更不准以任何借口无理取闹,影响教学,对不听劝告、寻衅滋事者,应主动报警 。

  5.外来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经许可进校的车辆应到规定位置停放。

  7.本校学生出入校门须凭班主任签字批准的请假条,否则不得随意出入校门 。

  8.早晚按规定时间开、锁校门 。要有高度责任意识,认真查问校内教职工带出、带入的各种物品,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学校领导 。

  9.负责校园的夜间巡视,保证校园的夜问安全,严防不法分子盗窃和破坏,确保学校财产安全。 如发现安全风险隐患,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报告 。

  10.认真做好校门口环境卫生工作,不得让来客和校内人员把任何车辆、物品放在校门附近,从始至终保持门口秩序良好。

  为进一步加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规范学校对外来人员的管理,切实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有关法律和法规,特制订以下《外来人员接待制度管理制度》。1.门卫人员应热情接待上级主管部门、兄弟单位和其他相关的单位的人员以及学生家长来校检查或联系工作。

  2.门卫人员对上述来宾、来客和来访人员,必须予以询问、登记,并与学校被访人员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进校。

  3.校外机动车辆不准进校园,必须进校的汽车,须凭司机的有效证件方可进入,并按指定地点停放,禁止鸣笛。

  4.新闻记者来校采访,必须持有记者证和采访介绍信,门卫要事先报告校领导,并由校领导出面接待,其他人员一律不得私自接受采访。

  5.在学校上学、放学高峰和重大活动时期门卫负责对进出校门的人员和车辆来管理和疏导,保持校门的整洁和畅通。

  6.上课期间,学生要出校门必须有班主任签字的出门条,并进行登记。上课期间禁止家长或来访人员进入校园;家长或来访人员有事在门卫打电话联系教师或班主任,由教师本人领入校园。

  9.门卫人员一定防止学校财产流出学校,外来借物或废旧物品出售,须凭校务处签发的清单和出门条,方可放行。

  为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职责。

  1.值勤时要衣着整洁,举止得体、态度和谐、礼貌待人,文明规范值勤。如遇突发事件应及时向领导汇报,遇到不能应对的治安事件应及时报警。

  2.上岗值勤要严格遵守门卫纪律,坚守岗位,按时开关校门。禁止会客、闲谈、打瞌睡和听收音机、做私事等,坚守岗位,保持高度警惕。

  (1)学生上、放学时间段(早晨7:20—8:00;中午11:45—12:30;13:10—14:00;下午15:30—16:10)必须佩带相关警具在大门两侧维持秩序,严防社会不良分子进入校园。

  (2)禁止闲杂人员进入传达室。如遇特殊天气家长接送不及时,个别学生可暂时在传达室等待。

  3.做好值班期间安全保卫工作,夜间要不定时在校园内巡逻,确保学校财产安全和师生人身安全。实行值班人员责任制,对值班中出现的问题要承但完全责任。

  4.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出入校门,对外来人员要主动问明来由,确认身份后填写《出入校门证明》后再放行。遇到形迹可疑人员、可疑物品时,要及时阻止并报告。不准收废品,小商贩及闲散人员进入学校。

  (1)来访家长必须与相关教师联系,经老师允许,然后规范填写访客登记由老师本人领入校园,在离校时必须将访客单重新放回传达室,并由传达室统一保管。

  (2)学生入校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出入校园;如需离校需班主任填写学生离校证明,传达室值班人员见条后方可放行。

  (3)社会其他来访人员一定与相关处室、相关领导或教师联系好之后,依据相关领导安排进行处理。

  (4)媒体记者进入校园必须经相关处室、相关领导同意方可进入,进入时必须由传达室人员带领至指定地点。

  5.严格控制非本校车辆入校。上级领导的工作车辆要问明情况,经请示学校领导批准后方可放行,并及时告知车辆停放地点。其他外来车辆,除工作原因外一律不得入校。

  6.学生上学、放学时,值班人员应站在学校门外协助值勤干部和老师维持学生路队秩序。

  7.制止学生家长在校门口接送学生,更不允许其车辆停放在校门口,学生因身体不适需家长陪同出入校门要妥善安排。

  8.每天预备铃打响后要及时关闭大门,师生集体出校门,应守候于校门口并维持秩序。学生在校期间离校,一律凭班主任签发的《学生在校时间离校证明》方可放行。

  9.双休日、节假日和寒署假除学校组织的活动外,不准校外人员和学生进入校园活动。一律不准外来人员夜宿。

  10.按时开关综合楼、教学楼、艺术楼、科技楼、图文信息楼,检查门窗关闭情况,保证学校财产安全。

  11.值班人员有事要提前向分管领导请假,不请假擅自离岗按旷班处理,其间对发生的问题要承担责任。

  12.严格执行交班制度。在执勤期间要认真如实的填写《门卫值班记录》。接班人员一定提前10分钟到岗,并认真看上一班岗的值勤记录,详细询问有关情况。如遇接班人未到,当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14.门卫人员之间要搞好团结协作,工作要积极主动,不得敷衍应付。认真做好值班室和大门口附近的卫生保洁工作,特别是在迎接上级领导视察或兄弟学校来校参观等活动中,要积极主动安排车辆停放。

  为了维护校园师生和学校财产安全,确保校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夜间伺机作案破坏,特制订夜间安全巡逻制度。

  2.巡逻人员一定按规定着装,巡逻时必须携带对讲机、警棍、远程探照灯等警用A安保器械,确保自身安全。

  3.巡逻人员一定严格遵守上班时间,准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更不得在值班期间酗酒、娱乐和睡觉。要情绪饱满,精神振奋,树立良好的卫士形象。

  4.夜间巡逻至少每一小时巡查一次。巡查时除了应认真仔细检查各楼层门窗关锁和水电关闭情况,更应加强对校园内重点部位的巡查,如教学楼三(青年教工宿舍)综合楼、四周围墙、财务室等部位,在巡逻区域内碰到陌生人或可疑人员应认真进行盘查,察觉缺陷要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及时上报值班领导,若遇到重大事件应拨打“110”报警。

  5.巡逻人员要忠于职守、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坚持流动巡查和蹲点守候相结合,发现情况立即处理和迅速反馈,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性的事故工作。

  6.夜间巡逻人员要积极收集反馈各种信息,善于发现各种可疑现象,积极维护学校利益和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7.巡逻人员要既坚持原则,见义勇为,又要善于同不法分子作斗争,成绩显著者学校给予奖励。

  1.班主任利用班队会等形式经常对学生加强上下学安全教育,并及时和家长取得联系,配合教育学生遵守学校制定的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学生上下学安全。

  2.实行学生上下学路队进出。学生上学时,白接送点开始,学生自觉按照低年级、高年级排成两队入校直至进入教室;放学时以班级为単位在教室门前整队,由班主任护送出校直至护送点,班主任因事不在时,由其他任课教师代送,绝不允许空岗 。

  3.班主任老师放学时要求步行学生必须走人行道,过马路走人行横道(斑马线) ,不在马路上追逐嬉闹,行走时不勾肩搭背,三人及以上应成列行走。

  4.乘坐公交车学生必须排队上车、下车,先下后上,乘车时,不把头、手伸车窗外,不与驾驶员闲谈,不做影响行车安全的事情 。

  5.实行师生值勤制度。每天上放学时段,校园内由学生干部值動,学校门前接送点由教职工值勤,检査学生路队、仪容仪表等,严格出勤制度,察觉缺陷,及时解决。

  6.设立警学护校岗。主动联系驻地公安交警等部门,在学校门口重点部位协助学校于上学放学时段维护学生交通安全和人身安全。

  7.加强交通安全教育。班主任经常反复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宣传交通规则,要采用多种方法和生动活泼的形式教会学生识别交通指挥信号,使学生养成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习惯。

  1.学生必须接受学校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严格遵守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

  2.自觉遵守安全交通法规,12周岁以下学生严禁以任何理由騎白行车和电动车上学。

  3.上下楼梯要做到轻轻走、慢慢走、上下楼梯靠右走;不急跑,不蹦跳,不抢上抢下,更不要拥挤,不攀爬楼梯栏杆。全员护导值動教师要根据学校要求及时到达执勤地点,随时监控,确保课问活动安全。

  5.严格执行静校制度。学校把学生放学时问和静校时问告知家长。静校期问,学生不得进入校园。值勤教师必须在学生全部离校后方可离开。

  7.上课期间如果发生意外重大事故,不要惊慌拥挤,要服从指挥,有秩序地撤离 。

  8.上课期问,严禁学生出校门,特殊情况须经班主任批准由家长接领才可出校门(“班主任批准”以班主任出示出门条为依据) ,严禁学生翻越围墙。

  9.学生之问不允许拉帮结派、以强凌弱、野査霸道,禁止找校外不良青少年解决同学之问矛盾。

  10.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军训、集会、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等集体活动,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1.特殊体质学生,班主任要建立特殊体质学生档案,并向家长告知身体情况,告之相关教师,禁止安排或限制特殊体质学生参加不适合的活动 。

  12.大扫除时,擦门窗要特别小心(老师正常的情况下不允许学生擦玻璃)。不准用湿手、湿布擦拭带电的日光灯、电器插座等,谨防触电 。

  13.禁止到绿化区域、喷泉、综合楼地下一层、地下车库;教学楼、科技楼等闲置用房、未启用用房等存在安全风险隐患处玩要。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师生外出突发意外事故的危害,保障我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校园秩序,根据上级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详细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严控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全校各班级及学生社团等外出活动必须严格按照相应的申请审批程序后方可进行 。

  2.拟组织外出活动的集体须首先经校长审核报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并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以及完备的安全措施,并落实好带队干部 。

  3.外出活动坚持“安全、就地、就近”的原则,活动前应事先勘察活动场所,弄清情况,凡地势险峻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不得前往 。

  4.外出活动,应事先与乘坐车船的承运単位签订交通安全责任协议,明确双方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不得租借无营运证照、无年检证照及性能不良的车船出游;坚决杜绝超载现象。

  5.如需通过旅行社外出活动的,要慎重选择实力强、资质好、信誉好的旅行社,并签订安全责任协议 。

  6.对于违反规定,擅自外出活动的班级或团体,将追究组织者及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并进行严肃处理 。

  7.因意外或不可抗力造成事故时,活动组织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自救,第一时问内向110、120或1 19报警,并马上向学校汇报。 对于事故中因处理不当导致非常严重损失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负责人责任。

  1.集合铃声响后,学生应立即在教室外排成路纵队,在教师带领下按指定楼道上、下楼。

  2.同层学生一起下楼,做到安静、整齐,勿前推后挤。走到操场按指定位置站立,由班长或体育委员整好队。

  4.若集会,在广播操队形的基础上,向前向中间靠拢。散会时,按队列顺序依次出场,不得拥挤。

  5.班主任和值班领导在出操、集会过程中应监督、巡查,班主任应跟随本班学生队伍上下楼梯,对学生加强管理和服务。

  1.每天早上值周干部必须提前20分到校,和监督岗的学生一起在校门口迎接学生的到来,并且负责检查学生佩戴红领巾等情况。2.放午学铃响,即由班主任组织排队,下班教师协助班主任 ,按规定路线、位置集合后统一放学。

  3.值周干部和监督岗学生对不按规定排队的学生要批评教育,认真记载;值周教师每天要准时检查记录排队放学情况,并将违规情况及时反馈各班。

  1.抓紧做好课前一切准备,自觉维护课间秩序,不讲粗话,不玩教具,不打牌下棋,不在教室内外追逐打闹,特别是拐弯处不急跑。

  2.课间十分钟全体学生一律不准出校门,应在指定的范围内活动,严禁剧烈运动,不做危险性游戏,违者轻则班主任批评教育,重则全校通报批评。

  3.值班干部和监督岗学生应各尽其职,每日巡查,坚决杜绝攀爬走廊护墙,沿楼梯栏杆下滑等危险性行为的发生。

  1.教室的门窗必须常年保持完好,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下课后及时挂上风钩。

  4.学生课桌内除放书籍课本、学习用品外,不准存放其他任何贵重物品(如:现金、钱包、手表、随身听、计算器等)

  5.学生不准在教室内追逐打闹,随便搬动课桌椅。学生不准在课桌上乱写乱画,更不得用刀具刻划痕迹。

  6.教室内不准乱拉私接电源、乱设插座、乱充电。不准学生在无保护的方法情况下擅自擦洗户外窗玻璃,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9.班级应有专门学生不定期随时检查班级基本硬件设施,察觉缺陷及时告知班主任。

  1.体育课课前老师必须检查学生的穿戴,要求学生穿运动鞋,不带小刀、钩针等容易伤害学生身体的物品。

  2.体育老师必须按教材内容,认真备课,准备器材,备课中考虑到相应的安全保护的方法。开始部分组织学生做好准备活动。活动时,根据教学内容,采取对应的帮助与保护方法,对于难度较大的动作,必须先示范,提醒学生注意安全。结束部分要做整理运动,整队和收回体育器材。

  3.课外活动课,班主任应带领学生到指定地点,根据学校安排有秩序地组织活动,并来回巡视,及时制止学生不安全的行为和动作。

  4.室外活动课前,科任老师要提前到教室等候,将学生有序组织带入场地,活动结束后再有序带回班级,确保学生安全。

  为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学校在学生上课期间实行封闭管理,校门口设立门卫室,配备专业保安(门卫)并安排值班领导、值班安保员进行管理。

  2.学生学习期间提倡着校服;上课期间因病等原因需出校的凭学校统一印制的经班主任签字同意的出门条,并由其监护人或联系到的亲友一道在门卫处待门卫盘问清情况确认签字后,方可放行,如有违反对当班保安进行严肃处理。

  3.学生在上其他课时需外出,必须经班主任同意,病友班主任确认并和家长联系后,才可放行。

  4.教师向学生签发“出门条”前,应先与学生家长联系,告知离校原因,并确定家长到校门口值周人员室接孩子的大概时间后,方可向学生签发“放行条”

  5.节假日期间,学生原则上不可以入校,如有要事,须经门卫同意并登记,凭属本校身份的证明和教师的批条入校,办事完毕后即刻离校。

  坚持每天上午、下午放学20分钟内后静校。2.到静校时间,学生应立即离校回家,不得在校园逗留。3.楼层护导教师要认真巡视校园,发现学生未离开学校的应劝其离校,否则,发生意外事故护导教师应负安全责任。4.凡清校后学生故意不离开学校的,应给予批评教育,责令离校,同时扣该学生班级的班级量化。

  为全力提升依法治校水平,构建家校携手教育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2号《学生伤害事故解决的方法》有关条款,特制订本安全协议。

  1.学校要科学制定有关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通过家校开放日、主题教育会、国旗下演讲、班队会课、学科渗透等多种形式,向家长和学生告知学校安全管理要求及有关安全常识,切实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2.学校和家庭要携手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小习惯,严禁学生打架斗殴,勒索别人财物,严禁学生进网吧及电子游戏厅等娱乐场所;严禁学生购买使用垃圾食品,严禁学生在校外零售摊点就餐,严禁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品,凡因此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概不承担责任。

  3.学校要承担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发现学生有不安全因素及时教育,情节严重者及时告知家长。凡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要立即采取比较有效措施,并第一时间通知家长。

  4.在校期间学生不得擅自离校,因病因事离校的学生,必须持出门条,由班主任和门卫共同签字,监护人认领签字后方可离校,学生因请假或擅自离校后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5.学生上下学不得骑自行车,不得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如果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校,学校应及时通知家长,凡因此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6.特异体质学生家长必须与学校签订安全协议书,凡因特异体质及突发疾病在校内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7.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自残事件及在具有对抗性体育活动中发生的意外事故,凡学校已采取防范和救助措施后,仍发生不良后果的,学校概不负责。

  8.家长应监管学生按时上下学,学生每天不得早于上课铃响之前20分钟到校,若学生提前到校或放学后不按时回家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学校概不承担责任。

  9.在正常教学时间家长不得擅自闯入教学区域,凡不听从门卫劝阻,不配合登记擅自闯入者,校方按威胁师生人身安全对待,当即报告110,由司法机关予以处理。

  10.凡因学生之间发生矛盾纠纷或教师教学行为不当,不听从学校调停处理的家长,若对正常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干扰,学校有权提请上级主管部门立案查处,该生立即勒令转学。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建立健全传染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有专职人员负责传染病的疫情报告,日常监测及疫情处理。

  2.建立学校师生健康档案,实施健康监测,发现疑似传染病学生要立即送当地医院就诊。

  3.一旦发生传染病可疑患者,经医院诊断是传染病者,立即隔离治疗,患者所在教室立即消毒处理。

  4.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平日做好校园卫生打扫和检查,防止传染病的发生。

  5.结合传染病流行季节,开展传染病防治宣传教育,并积极努力配合市疾控中心做好预防疫苗接种工作,提高师生的免疫能力。

  为切实保障在校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解决的方法》《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和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特异体质学生管理保护制度。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建立特异体质学生档案,内容有学生姓名、性别、家长姓名、联系方式、能否参加体育活动、家长提出特殊照顾、特异体质情况记录等。

  2.每学期开学初,学校下发特异体质统计表,班主任应当主动向学生或者学生的父母及其他监护人了解身体健康情况。如有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的学生应及时报学校建立相关档案。涉及学生隐私的,班主任及有关人员应当保密。

  3.对监护人书面告知以及自行发现的有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不适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的学生,班主任、体育教师或者其他有关人员给予必要的照顾,对不适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可向学校提出建议其请假或者休学。

  4.集体活动或者体育课上,班主任、体育教师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应对有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学生的身体近况做好全方面了解,并适当减轻运动量或者免予活动。

  5.遇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学生在校时有异常反应,班主任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应及时与家长联系,并告知家长或医生在校时的异常情况。

  6.本制度所称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主要是指身体健康情况异常或者患有肺结核、心脏病、高血压、胃溃疡、哮喘、肺炎、肾炎、伤残等慢性病。

  我校地处交通要道,校园设施不完善,地点较复杂,受社会干扰因素较大,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解决的方法》和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2.学校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按《学生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比较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外,应当立即如实报告教育行政主任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1)火灾事故。学校发生火灾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火警电线”,向消防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2)治安(刑事)事故。学校发生治安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匪警电线“,向公安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食品中毒事故。学校发生食品中毒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拨打急救电线”,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交通安全事故。我校处在公路要道,路窄车快,从而给我校交通安全带来非常大的威胁。如发生交通事故,及时在当地卫生院进行救治,同时并根据病情联系医院。在派出所的配合下保护现场并联系交警队,及时报告教育主管部门,同时填写《学校事故月报告表》。及时联系学生家长,尽量作到有惊无险、万无一失。

  (5)其它事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学校发生其它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由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安全事故报告的必要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事故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它应当报告的事项。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 学校应根据真实的情况,确定重点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要求,做到人人都要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线 ,人人熟知消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3.依照国家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 ,并做好检査记录 。

  4.科技楼、教学楼、艺术楼、图书馆安全出口等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地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5.教职工宿舍、网络中心、档案室以及其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场所,应列为学校防火重点部位,应设置防火标志,落实防火责任人,建立防火巡査制度,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

  6.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 。 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需要注意的几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7.理化生实验室、小学科学实验室、网络中心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

  8.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 。 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9.加强用电安全检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査,如发现安全风险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用电安全。

  10.对因无视防火消防安全规定而造成不好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为确保生命安全,形成人人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氛围,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2.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4.未满十二岁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单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乘坐二轮车和三轮车必须戴安全头盔;二轮、侧三轮车摩托车后座不准附载不满十二岁的儿童,轻便摩托车不准载人。

  (2)横过车道,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车辆,不准追逐、猛跑。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有人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

  (5)列队通行道路时,每行横列不准超过二人。儿童的队列须在人行道上行进,成年人的队列可以紧靠车行道右边行进。列队横过车行道时,须从人行横道迅速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长列队伍在必要时。可以暂时中断通过。

  (1)公共汽车、电车和长途汽车须在站台或指定地点依次候车,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

  (3)不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坐公共汽车、电车、出租车和长途汽车等。

  (1)学校坚持交通文明“五制”(班主任教师教育管理制、家长接送学生制、学生“小黄帽”制、学校安保值班管理制、值周教师疏散学生制)。

  (3)坚持每周集中进行安全教育,每周星期一下午最后课以班级为单位对学生进行全方位安全教育,每天下午放学时对学生进行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告诫。

  2.水电管理要本着安全、节约的原则合理使用。全校的水电安全工作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组督查,水电工日常自查、自排相结合的形式保障师生员工的正常生活和学习的用水用电。

  3.水电工要每天对全校的供水、供电、线路进行例行检查,发现水电安全风险隐患或个人乱接乱拉水电线路的应及时拆除,排除安全风险隐患。

  4.对于无故破坏水电设施的行为全体师生都有监护管理的权力,应该及时制止和报告学校。

  5.各处室有义务对本室人员和学生加强安全防范教育,禁止违章使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以便及时排除。

  6.对大功率的电器(如取暖器、电水壶等),严禁使用,必要时所在的部门或个人应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核批后来安装和使用。否则造成事故后果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7.保障师生饮用水源,师生饮用水、直饮水实行专人管理,存放环境整洁,加强日常检查,一经发现变质,立即停用;饮水机按照说明书要求做定期消毒,供水商要求证照齐全。

  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有效措施,责任到人。积极与餐饮公司联系保障学生用餐卫生器具、消毒工具及别的设备的清洁。

  2.非配餐公司工作人员及配餐教室和家长不得随意进入配餐教室。积极对接配餐公司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严禁无健康证人员在上岗工作。工作人员应按规定定时进行体格检查,做到持证上岗。

  3.配餐公司要严格把好食品质量关,杜绝不洁、变质及三无产品流入学校;规范食品加工、操作程序,做到烧熟煮透;严格生熟食品的管理,防止熟食二次污染;做好食物留样工作,留样食品必须按规定保留24小时;严格操作环节中的消毒工作,消毒方法得当、时间保证。4.保障师生饮用水源,师生饮用水、直饮水要有专人管理,存放环境整洁,加强日常检查,一经发现变质,立即停用;饮水机要定期消毒,供水商要求证照齐全。

  5.积极开展对师生的食品卫生教育。教育师生不吃无证摊贩的不洁食物,培养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校舍的安全管理是学校整个管理工作的一个部分,通过加强管理,提高校舍的使用效益,为学校创造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是学校的安全管理的主要目的。

  1.校舍安全管理主要由学校校务管理处统管,并实行使用班级及各处室分管责任制,教研组由教研组长负责,教室由班主任负责,各处室由各处室主任负责;各个功能室由该功能室管理人员负责。青年教工宿舍属学校固定资产,居住期间由入住教职工负责,调离时无条件完好归还学校。对于校舍的使用,任何个人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调换和占用,不准私自改动内部装修和结构等。

  2.建立健全校舍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施工后的各幢楼房图纸,要整理归档、妥善保存,以便日后查阅。如校舍产权变动、大修、拆迁、改建,需由学校校长室研究决定,并按有关程序,呈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1)要经常进行全方位检查,建立安全风险隐患台帐,发现隐患及时维修、改造,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2)常常检验核查各处室内网络、水、电、窗帘等设施设备,建立完整报修制度,确保正常运作,使用。

  (3)对各幢建筑物大面层,保持经常清理,排水管道要畅通不被堵塞,无积水:要及时有效地发现大面层有无裂纹渗漏滴水情况,并及时组织修补。

  (4)设立按时进行检查制度,特别是在每年雨季、冬季雨雪来临之前,应及时组织检查,准备好应对。

  (5)每学期末,都要做全面彻底总检,利用假期时间,彻底维修,保持校舍安全完好。

  4.按上级指示要求,在一定时段对每幢建筑物定时进行防雷检测,检查避雷线路情况,及时有效地发现问题排除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及设备安全。

  1.学校学术报告厅、操场、多媒体录播教室、庭院灯均为学校公共活动场所,实行“谁组织活动,谁负责安全工作”的原则。

  2.开展活动时应认真检查电路安全,没有电工在场不要私拉乱接电源。新增大功率电器,应组织电工定期检查电源开关,插座是否完好,有损坏的应及时修复。

  3.开展活动要提前做好活动方案、做好安预案;保持所有通道畅通无阻,开关灵活,便于随时打开。

  4.开展活动要根据场地规模适当控制人员,不要过分拥挤,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有序疏散。

  5.大型活动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并确定总指挥,做到突发事件有专人负责指挥疏散撤离。

  1.科学实验室的安全工作、环境保护工作、消防工作是关系到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头等大事,要经常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应定期对实验室安全技术管理工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科学实验室设一名兼职安全员,具体负责安全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进行监督,有权停止有碍安全的操作。

  3.科学实验室使用制度,要张挂在明显地方,严格贯彻执行。每逢重大节假日要进行安全检查,察觉缺陷及时纠正。

  5.科学实验室要做好通风排气工作。有毒药品的使用要严格按规定操作,如有撒落,应立刻采用科学方法处理。接触过有毒药品的手,应及时清洗干净。

  6.对易燃、易爆和剧毒等危险品,要按规定存放,并妥善保管。领用时必须经保管老师批准,同时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剩余部分要立即放回,并做好详细记录。

  7.电器设备和电源线路必须按规定装设,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结电线.实验室内不得明火取暖,严禁抽烟。

  9.配齐消防器材并能保证应急使用。实验教师要学习和掌握实验室伤害救护常识,能在突发事故中做好急救工作。

  10.对违反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火灾、被盗、污染、中毒、人身重大损伤,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损坏等重大事故,实验室要保护好现场,立即向学校报告。学校有关部门要及时对事故作严肃处理,追究有关人员相关责任。对隐瞒不报或缩小、扩大事故真相者,应予以从严处理。

  2.危险化学品的保管实行专人专库双锁管理,保管员应忠于职责,认真细致,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操作规程,严防偷盗、水灾、火灾等事故发生。

  3.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不得离开实验室且仅限于教学实验使用,一律不准外私人借用,坚决制止危险化学品向外借和流向社会。

  4.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入库,管理和使用前后都必须有准确详细的记录,使用后剩余部分应及时归还。做到帐物相符。

  5.学校将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实验室的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理,要求管理人员每月清点危险化学品一次,每次清点要有详细记录。

  3.学校应在秋季开学后规定工作日内将《投保单》和《学校校方责任保险名册》报上级校方责任保险管理部门。

  4.学校在收到承保机构出具的保险单和发票后应及时交纳保险费。在保险期间内,学校有人员变动、名称和地址变更、合并、注销、分立、设立分校等事宜时,学校应及时向所属地校方责任保险管理部门报告并提交书面保全申请。

  5.学校因校方责任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后,要及时采取措施救治受伤害学生并告知其监护人,保护现场,报承保机构,并向所属地校方责任保险管理部门汇报情况。

  1.教师应尽力避免与学生发生身体接触(体育课上教师进行个别辅导和保护除外),尤其是对异性学生更是如此;

  2.上课期间不得随意让学生离开课堂;对学生进行个别谈话或辅导,只能在教室、会议室、办公室等公共场所进行,且不得关闭房门;

  3.在没有第三者在场的情况下,教师不得在教室、办公室或其他相对封闭的地点单独留下异性学生进行谈线.放学铃响后立即放学,不准留学生。学校通过对教师的言行进行规范和管理,减少、消灭发生意外事件的时空条件,最大限度地保护学生的安全。

  为了加强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我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学生因上课下课时拥挤,或者发生火灾等意外情况时发生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制定预案:制定《学校楼道故应急预案》,预案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根据学校的发展不断完善。

  2.明确责任:学校要健全预防拥挤踩踏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层层分解,落实到人。

  (1)合理安排班级教室,将班额大、年龄小的学生及班级安排在底楼或较低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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